《建筑设计(四)》为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,必修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,使学生掌握教育建筑类型的建筑设计基本概念与设计方法。学生通过本课程学习要求达到以下目标:掌握教育建筑设计基本内容;熟悉教育建筑单体与总平面的关系;训练培养建筑构思与空间组合的能力;初步掌握教育建筑设计的方法;提高建筑单体设计和群体建筑空间组合的能力,增加建筑艺术创作的兴趣。